王立,女,汉族,中共党员,国家法官学院教授,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,最高人民法院常设讲师团教师,法学博士、博士后。兼任环境保护部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,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文化中心客座教授;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、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会常务理事、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、北京环境资源法学会常务理事、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、北京市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。
(一)主要学习经历
1984年-1991年、1999年-2002年,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生,1988年获法学学士学位、1991年获法学硕士学位、2002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;
1996年1-7月,香港大学法律系访问学者;
2003年4-6月,荷兰乌特勒支大学人权研究所研究人员。
2003年11月,教育部高教司和科技司,高等院校骨干教学管理人员培训班。
2004年9—2006年7月,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博士后。
(二)主要工作经历
1991年至今最高人民法院干部,其中:1991年7月—1992年8月,北京市怀柔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;1992年8月至今,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、国家法官学院(由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改建)经济法教研室、基础理论教研室,历任助教、讲师、副教授、教授。1997年5月—1999年3月,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(现民二庭)案件承办人。
(三)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
1.2014年,中央某机关涉密项目,项目主持人。
2.2010年北京市社科基金《民事调解问题研究》,项目主持人。
3.2005年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《中国近代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与演化》,项目主持人。
4. “八五”国家重点课题《当代中国执法问题研究》。
5.最高人民法院研究课题:法官制度和法官职业道德。
6.“十五”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双重点课题:中国传统法律文化。
7.国务院信息办软科学研究课题:“国家信息法律体系的构建”。
8.中国人民大学“985工程”校级重大攻关项目:中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发展战略问题研究。
9.最高人民法院研究课题:法官任命制度。
10. 2009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: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,参加人,内容“中国司法制度的传统与现代化”。
11. 2008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:《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政策与立法研究》。
(四)主要学术著作和论文
论文类
1.根由、表现及影响:法的理由坍塌界说,《山西大学校报》(CSSCI)2012年第3期,17,000字。
2. 构建信息法律体系的条件已经具备,载《检察日报》2006年4月27日第三版。
3. 信息时代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挑战,载国家法官学院《法律适用》2005年第4期。
4.中国古代环境法律史论要,载《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评论》第2卷,法律出版社2005年1月。
5.中外法官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比较分析,《法律适用》2004年第3期,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《诉讼法学·司法制度》2004年第10期全文转载。
6.中国当代环境法制新解,载武汉大学《环境资源法论丛》第4卷,法律出版社2004年4月。
7.当前环境资源案件审判问题与对策建议,《法律适用》2003年第4期,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《经济法学》2003年第9期全文转载。
8.台湾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的发展与完善,载中国人民大学《法学家》杂志2002年第2期。
9.高级法官培训在国家司法活动中的战略地位与作用,载国家法官学院《法律适用》2002年第4期。
10.我国公司法应纳入独立董事制度,载吉林大学《法制与社会发展》2001年第12期。
11.简论法的价值作用,载北京市法学会《法学杂志》1996年第1期。
12.浅谈ADR与我国的法院调解,载国家法官学院《法律适用》2000年第12期。
著作类
1.《中国环境法的新视角》,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5月出版。
2.《香港税务法律》,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5月出版。
3.《谁来帮你打赢官司》,解放军出版社1996年出版。
4.《中国法制史》(国家法官学院法官专项培训教材),副主编,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1月。
5.《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培训教材综合卷》,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6月。
6.《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》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2月。
7.《环境污染损害赔偿》,主编,中国检察出版社2006年1月。
8. 《中国近代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与演化》,主编,中国检察出版社2008年12月。
9.《环保法庭案例选编》,主编,法律出版社2012年6月。
(五)主要学术观点
法律的学术是认识规则、应用规则、秩序社会,归根到底落脚于权利义务关系的学问。
台湾公司法20世纪末的转变可资两岸合作。
纠正了学术界关于环境法起源于19世纪的错误,提出了中国环境法制5千年的学术主张。
率先提出中国法制形态的信息化转型问题和信息法制文明观。
率先提出并较为系统地研究董必武在中国法制文明转型中的地位、作用与历史影响问题。
率先对依法治国方略的思想摇篮、实践源头、曲折探索和发展历程进行定位性研究。
应当规范案例和司法文书研究。
司法制度的完善必须充分考虑本土资源,符合中国国情。